(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1日電)台北地檢署調查玫瑰唱片、大眾唱片前任負責人白錦松被控借款他人再收取重利,或要求對方將土地過戶抵債,今天以重利罪將白錦松起訴。
根據檢方起訴書,杜普公司負責人詹啟榮、殷商食品負責人殷武義於民國94年間因急需資金周轉,因而向白錦松借款,白錦松陸續借給詹新台幣9000多萬元、借給殷1億9000萬元,並向2人收取月息2.7%的利息。
起訴書指出,詹啟榮已在94年1月間分別付給白75萬元及117萬多元的利息。殷武義則因無力支付高額利息,遭白錦松要求將名下基隆市的26筆房地辦理信託借款抵押,再要求殷簽訂和解書,以1349萬元的代價,將其中價值3億元的多筆土地過戶給白。
白當時告訴殷,簽下和解書後,會支付1349萬元給殷,不過,殷將名下土地過戶給白,白卻未依約給付1349萬元。
檢察官調閱銀行帳戶往來明細,認為白錦松借錢給詹、殷2人,卻收取高額利息,已觸犯刑法第344條重利罪。991231
文章來源: 中央社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