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24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將函請潤成對南山案2次補件,要求潤成提供新台幣300億元現金或等值資產於保管帳戶;將持有南山股權100%交付信託;且未來負債比不得超過目前48%比率。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討論潤成投資控股公司申請取得南山股權案的補正重點,共列出 6大補件重點,函請潤成於 1個月內補件。金管會曾於 2月22日函請潤成首次補件,潤成在 3月 9日提出補正資料。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南山人壽有 1.7兆元資產、1400多億元淨值,還有400萬戶保戶及4萬名員工,金管會本於對保戶及員工權益的基礎,會對南山買主作比較嚴格的要求。
首先,金管會保險局局長黃天牧表示,為確保南山人壽永續發展、保障保戶權益,及因應未來10年可能增資需求,將請潤成投資提供 300億元現金或等值資產於主管機關認可的保管帳戶內,且需在金管會准駁前備妥到位。
金管會委員葉銀華指出,根據南山人壽精算報告,未來10年公司資本適足率 (RBC)要達到200%法定門檻,必須增資250億至350億元之間;加上金管會對潤成送件內容,最終訂出300億元的要求。
其次,黃天牧表示,潤成上次補件時提出擬將南山人壽股份的70%,以及潤成上層股東投資潤成股份的70%,交付信託10年。不過,金管會為強化潤成長期經營承諾,要求潤成應將取得南山人壽股份交付信託比例提高至100%。
另外,金管會要求,未來南山案若經核准,潤成向銀行聯貸的金額,負債比不得高於送件時的48%,且潤成投資的股東出資,需為現金增資或自有資金。
葉銀華補充,潤成投資以21.6億美元,相當於新台幣674億元,買下南山人壽97.57%股權,潤成投資表示這674億元當中,350億元由股東出資、324億元是從銀行借款,因此潤成負債比率為48%。
還有,金管會要求潤成上層股東中的潤泰全、潤泰新及寶成等公司,辦理現增時不應影響股東權益;所有上層股東增資過程中,最終受益人不得移轉控股權。
金管會也要求,潤成應選擇合乎保險業資格的董事長人選;以及潤成及其上層股東在辦理金管會所要求事項時,應於事前提報董事會,及於事後提報股東會,且應公告相關重大訊息。
此外,金管會表示,就外界關注的南山人壽員工權益部分,已請勞委會表示意見,也將依該會意見辦理。1000324
文章來源: 中央社
- Sep 08 Thu 2011 03:11
南山案 金管會要潤成6項補件,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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