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淵、潘志偉、專案組╱新北報導】再怎麼窮,也不該生一個、丟一個!新北市一名在卡拉OK店陪酒的女子,連續三年與不同酒客發生性關係後,意外懷孕生下3名子女,她擔心養不起,每次都將剛出生的小孩丟給保母或醫院就失蹤,其中么子出生6小時即夭折,她也置之不管,事後因遺棄等罪嫌遭通緝。她昨落網面對拋棄孩子的罪行,毫無悔意說:「我的小孩都長得頭好壯壯。」



警方調查,高姓女嫌(36歲、新北市瑞芳區人)與丈夫個性不合離婚,她學歷不高,近年來都在聲色場所工作,並自2007年起連續三年產下三名子女,分別丟在保母家、醫院後離去,她逃亡兩年多,昨在新店區中正路一家歌友會落網,檢方訊後2萬元交保。昨深夜,高女的一名男性友人幫她付保金,她勾著對方的手步出板橋地檢署;面對《蘋果》詢問,她默不作答,迅速搭乘友人轎車離開。

在卡拉OK坐檯

高女歌友會的同事告訴《蘋果》記者,高女到店裡工作才一個多月,主要是陪客人唱歌、喝酒,坐檯每節半小時400元,大家對她的家庭背景不太了解,不過她常藉口小孩有事借錢,大家覺得她的收入應該不是很多。

高女向警方供稱,她逃亡期間在新店各家卡拉OK上班,收入微薄,租屋加上生活費,連自己都快養不起,不料接連懷孕,只好拋棄剛出生的小孩。

「我沒錢養不起」

她說,2007年她開始接客,沒想到竟懷孕,因為她不知道誰是孩子的父親,又不知如何處理,於是把孩子生下來,找了保母後,就避不見面。隔年她又懷一個孩子,也一樣把小孩丟給另一個保母。

警方表示,兩名保母因找不到高女,於是向警局提告。不料,前年2月,高女懷孕34周,因早產前往新店慈濟醫院,她假冒朋友身分在分娩手術同意書簽名,產下1子,6小時後嬰兒猝死,當時她身無分文,於是把嬰兒遺體丟在醫院,自行離去。

警方指出,醫院找不到高女,於是報案,警方查出高女有遺棄小孩的習慣,台北地檢署依遺棄、偽造文書罪嫌通緝,目前男嬰遺體仍冰存在板橋殯儀館冰櫃。

高女昨被捕後送至新店分局偵查隊,當班警員恰好就是當年受理新店慈濟醫院男嬰猝死案的同一人,警員對她說:「我找妳找好久了!」並問:「怎麼把小孩生了就不管?」高女只淡淡地說:「我身上沒錢,養不起。」

高女落網後沒要求要看小孩,警方詢問她交保後最想做什麼事?她哭說:「躲躲藏藏這麼久,一直不敢回家,現在只想回家探望爸爸。」警方詢問三個孩子的父親是誰?她回說:「當時喝醉了,早就記不得了。」警方聽了大呼不可思議,但她還理直氣壯說:「我的兩個小孩,最大的已經4歲,分別在寄養家庭、保母家,長得頭好壯壯。」

針對高女說養不起小孩,卡拉OK業者表示,小姐坐檯收入要看客人點檯狀況而定,生意好的話每月可收入7、8萬,差的話可能頂多2萬元。

對於從事特種行業的高女接連懷孕,在台北市便服酒店上班的芊芊說:「跟客人做到懷孕然後生小孩,太扯了! 」她說,做這行一定要做好安全準備。應召業者則指,卡拉OK店通常不做外場性交易,小姐會跟客人上床,多半是熟客,不然就是酒酣耳熱一時「性」起上賓館,沒做好安全措施才不慎懷孕。

造成社會負擔

對於高女「生一個、丟一個」,台大社工系副教授王雲東表示,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相對現今新生代將肩負起國家未來生產與照料能力,小孩若遭棄養、無法得到妥適照顧,反而容易造成社會負擔,對小孩或國家都有不好影響。他呼籲有棄養念頭的父母如果真的養不起,應尋求社會資源或政府管道協助。

律師姚本仁認為,高女將孩子交給醫院或保母,她的孩子並非棄置於不易被人發現的危險環境,所以可能不構成遺棄罪嫌,不過她在醫院生產時假冒朋友身分簽名,涉嫌偽造文書,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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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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