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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青、呂仁欽╱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婦人佯稱兒子的國小同學在網路貼文,罵她「雞掰、靠北」等十五字,恐嚇少年一字要賠兩萬元、總共三十萬元,否則要告他誹謗,少年餓肚子兩個月繳款,才被爸爸察覺報警,警方追查發現,至少有九名少年受害,訊後已將她依恐嚇取財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鄭姓婦人(四十三歲)透過十三歲兒子,結識常在新北市汐止區源興廣場網咖與撞球場流連的男子蘇冠宇(十八歲)及多名兒子同學,前年十月起,她利用少年畏懼「大哥哥」蘇嫌的心理,以少年罵她等理由勒索,受害人年紀最長十四歲、最小僅十二歲。

罵「靠北」一字賠兩萬

被害丁姓少年的父親說,去年十月,鄭嫌指他就讀東湖國中一年級的兒子,在網路貼辱罵她的文字,寫「×××罵阿姊(指鄭嫌)很雞掰、很靠北、很白目」等十五字,索討三十萬元「和解金」,兒子與鄭嫌討價還價成一萬元,兒子連續兩個月不吃早餐、午餐,甚至向同學借錢,要媽媽提高每周三百元的早餐錢,但加至四百元仍說不夠花,還嚷著要轉學,他才發現事有蹊蹺,去年十二月憤而報警。

警方調查,另一名陳姓少女也被指辱罵鄭嫌「很雞掰、很白目」要賠錢,她每天省下一百元早餐錢,前後付了兩千元;另名謝姓少年則因踢球擊中鄭嫌兒子,被鄭嫌勒索一千五百元醫藥費及精神賠償金,少年晚付錢不但被多討五百元,還要加付鄭嫌車資。

逼作證少年付交保金

檢方偵查時,找來數名被害人的同學出庭作證,驚覺作證少年中也有不少人受害。警方清查至少有九人遭鄭嫌勒索,而鄭嫌去年底交保後,還以作證的張姓少年證詞對其不利,怒斥:「這條(交保金)你要付!」向他勒索兩萬元交保金,少年只好向同學借錢還款。

警方日前約談鄭嫌、蘇嫌到案,鄭嫌否認恐嚇,聲稱九名少年是欠錢還錢;蘇嫌則坦承不諱,訊後兩人被依恐嚇取財罪嫌函送辦。

東湖國中張姓輔導主任昨說,未來將多加注意學生作息,並加強輔導被害學生人際關係、同儕間相處等問題。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黃德祥痛斥:「怎麼會有這種媽媽!」父母親對孩童的影響最大,容易有樣學樣,而鄭嫌欺凌兒子的同學,大欺小、強凌弱的行為不但不可取,也成為孩子的壞榜樣。

孩子遭勒索徵兆及求助管道

◎被害徵兆

.變得常發呆、沉默,或是偷偷哭泣

.找各種理由不去學校或突然逃課

.零用錢常入不敷出 出現自殘行為

.經常無故不吃早餐、午餐

◎求助管道

.反霸凌專線:0800-580780

.警察局:110

資料來源:新北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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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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