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7日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天麟去年底被媒體影射向女被告借錢,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調查後,發現林天麟因索債打電話給友人,與承辦案件無關,並未涉及貪瀆。



平面媒體去年11月報導,檢調偵辦司法官貪污案期間,發現北部有名資深檢察官打電話向女被告「調頭寸」,女被告擔心若不配合,會遭到檢察官藉由案件「整肅」,不得已只好同意籌款。

最高檢察署在報導曝光後,主動剪報交由特偵組調查,查證後發現,報導中「北部某位資深檢察官」就是林天麟。

最高檢指出,特偵組偵辦司法官貪瀆案期間,曾自民國98年12月18日至99年8月間監聽林天麟的電話,並未發現林天麟向承辦案件當事人借錢的情況。

最高檢表示,林天麟曾委託友人投資土地失利,損失新台幣200萬元,去年1月間打電話向友人討債,報載的借款電話應該就是這通討債電話,與林天麟的承辦案件無關。

不過,由於林天麟未將200萬元投資款依法申報,最高檢今天檢送相關事證,函請法務部政風司依法處理。1000127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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