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8日電)中央銀行今天表示,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避免交易糾紛,銀行應完整揭露信貸產品的定價及收費資訊,避免誤導消費者。
央行也籲請借款人應先了解貸款產品內容,包括真實負擔的利息與相關成本,以免低利期間屆滿後,利率大幅上升,而發生無力償還的困境。
由於媒體有關「信貸殺破1.8﹪ 比房貸還低」、「中小銀砍利率 搶攻信貸房貸」等報導;央行認為,信用貸款因涉及消費者權益及銀行健全經營,銀行應詳盡告知的責任。
央行業務局長尤錦堂表示,經查證,報載部份銀行承作信貸專案,多採利率「前低後高」方式定價。例如前3或6個月的利率介於1.58%至1.68%,期滿後大幅拉升利率至2.88%至16.89%。
另外,還附有開辦費,或提前清償違約金等約定條款,換算總費用,年息高達3.54%至19.97%不等。
他表示,借款戶實際負擔成本,遠高於媒體報導標題所稱「比房貸還低」的利率。
尤錦堂說,為維護金融秩序,將促請銀行放款定價應確實依據其內規及銀行公會訂定的授信準則辦理,也就是銀行依資金成本、作業成本,授信風險貼水及合理利潤計價,不得有惡意削價競爭的行為。1000728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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